部门职责
日期:2023-03-14 15:43:08  发布人:jxddzx  浏览量:184

教学督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1、拟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总结学院教学年度(含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2、组织教学督导员督查各教学系部教学计划、教学运行(含实验、实践、实训教学)的执行情况;督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的修订与改革创新情况。每周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员工作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专题会议,研判教学督导信息,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组织教学督导员开展日常教学巡视和听课工作,深入理论课堂和实践教学场所,加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日常巡视,对被听课教师教学质量、教风教态、师德师风情况予以个案评价。定期向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提供教学督导情况、各教学系部教师授课质量、教风师德情况和学生学风考风情况。

4、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通过查阅教学档案、听课、访谈、问卷调查、研讨会议等方式,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专题调查与研究;对师生反映的教学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积极参与和配合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现、引导并推广先进教学理念、经验和典型模式,推进项目化、信息化等课程改革与建设。

6、参与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工作,对晋升职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7、建立健全院系两级督导机构,指导系部教学督导的业务工作,推进教学工作自主诊断和改进。

8、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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