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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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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晋教办函[2014]29号)精神,结合学院校务公开工作,编制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重点围绕《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内容,对学院重大项目招标采购、重要人事安排、招生就业、财务信息等方面公开情况做了具体说明,对各部门主要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了总结。
一、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2013-2014学年,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根据省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学院领导班子于2014年9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9月23日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做专题部署,学院下发了《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晋轻院字[2014)42号),制定了工作落实方案,对照清单内容将公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结合校务公开工作,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学院各部门工作基本实现了按规定程序和途径对外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向制度化和常态化迈进,学院各项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学院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进一步规范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以部门为主体主动对外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备案备查制度。学院各部门工作主要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晋轻院字[2014)42号)和《校务公开事项一览表》(晋轻院字[2012]14号)进行公开,公开的形式包括校园网、校务公开栏、信息公示栏、文件、会议等形式。每一项公开的信息要填写《信息公开事项备案表》,注明公开的部门、事项、内容、形式和时间,以及公开后的信息反馈和处理结果,由学院领导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核。
学院进一步加强校园网建设,着力优化学院网站的板块设计、提高信息宣传功能,有效发挥校园网做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积极作用;同时,以校园网为基础,学院各部门逐步建立QQ群、微信、飞信等新型媒体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努力为校内师生和其他社会公众及时获取学院信息提供新渠道,加强学院与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信息交流。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2013-2014年度,学院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如教职工岗位设置、绩效工资改革等,事前广泛征求和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涉及实验实训基地和专业课程建设、基建维修改造项目、大宗设备采购、人员调动和招聘、招生就业、奖助贷等教职工和学生普遍关心的工作,学院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或按规定程序严格选拔和评比,努力增强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年度预决算以及涉及年度预算内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教代会、征求意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依据有关程序和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院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⑴ 面向社会公开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学科分类、专业设置、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基本情况,分别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简章、文件和会议等途径进行了公开。
⑵ 每学期期初和期未召开教职工大会,按排和通报学院各方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讨论学院重要改革项目、重点工作安排。
⑶ 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部门工作动态等分别以文件、会议、校园网、学院简报的形式面向教职工和社会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⑴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招生、纪检等处室参与的招生工作组,联合起草了学院“招生章程”,并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平台、校园网将招生章程和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考生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信息全部在校园网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通招生咨询热线,逐条答复考生招生录取政策咨询,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好评;
⑵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学院积极引入用人单位,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并利用学院校园网、电子显示平台、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择业观教育和就业形势教育,克服了学生就业生涯规划的盲目性,有效地提高了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⑴ 按照教育部“教财[2012]4号文件”和省教育厅“晋教财函[2013]6号文件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13]112号)文件要求,2013年年终决算和2014年年度预算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示;每月会计报表,在财务处进行公示;省财政厅审计结果、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在院务会上公开。
⑵ 学生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学院显著位置公示栏长期公示,并在财务处挂公示牌。
⑶ 2013-2014年度学院没有接受社会捐赠资产,没有举办校办企业等情况。
4、仪器设备、图书、保洁等大宗物资采购和服务性项目招投标信息
⑴ 常年运行锅炉煤改气项目、男生公寓楼装饰及电气改造项目,经过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在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发布。招标结果和工程进展情况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⑵ 校园百万高清监控系统、物联网实训设备、图书馆大机房计算机3项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由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方式为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在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发布。
⑶ 供暖服务项目、保洁与绿地养护服务、图书馆藏书、教材、中文期刊项目询价、校园保安服务6项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商进行招标采购,其中校园保安服务组织四次招标,均以不符合投标要求而废标。
⑷ 小型工程维修、公寓用品、军训服、食堂承包、燃气茶炉、燃气蒸汽炉、澡堂对外托管承包等采购项目由相关部门实行校内招标采购,招标项目在校园内和校园网上进行了公布,院招标领导组、招标办公室、院纪检监察室、财务处等人员及随机抽选的职工代表共13-15人全程参与了招标活动,招标结果向校园和社会公开公示。
⑸ 学生公寓楼及食堂项目的审计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
5、人事师资信息
⑴ 2013-2014学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评审文件、评审流程、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申报材料、教学评价结果、学院评审会确定的申报评审人员等内容,在学院的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为每个环节5个工作日。
⑵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实施方案,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成绩等均按规定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⑶ 国内访问学者,上级关于推荐国内访问学者的文件、指标,申报出访人员名单、学院确定的国内访问人员名单,下发各部门或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年度教职工考核,以文件形式下发考核方案、优秀比例,在公示栏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⑷ 2013-2014年度学院进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在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和动员,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说明书、年度岗位考核办法,以及教职工聘期等信息分别以学院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岗位设置与教职工聘用结果在学院信息栏进行了公示。
6、教学工作信息
⑴ 学院6个系共开设24个专业,2013-2014年度,新增2个专业分别为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停招专业5个分别为: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生物化工工艺、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产品造型设计;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360门,实践教学项目70个,选修课40门。上述信息分别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简章和全院课程总表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⑵ 2014年,学院毕业学生1200余名,均为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信息在省教育厅网、校园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了发布。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并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系部班级。
毕业生就业去向基本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企业招聘信息采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体形式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发布。2014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为90%左右。根据省教育厅意见,学生就业质量报告于2015年正式发布,目前正处于调查编制阶段。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⑴ 奖助学金和评优选先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省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比,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过程严格评审标准,依照“确定评比指标—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生处评审—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评选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⑵ 学院制定了《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办法》,对孤儿实行学费减免;严格执行《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公示、申报、考查、选用、考核、发放补助;积极按时为所有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按时上网回馈,确保助贷的办理;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时注册、按时变更、按时办理毕业,对学生的奖励处罚按系部上报情况定期处置,学院成申诉委员会,随时处理学生申诉。
8、科研工作信息
⑴ 科研、教研课题申报、立项以及评奖情况。学院制定下发了《科研管理制度》和《科研奖励暂行办法》,对学院教师发表的论文和出版发行的教材进行管理和奖励。院级课题根据申报要求和程序,组织课题申报,并根据规程以学校文件形式立项。省级课题根据上级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统一办理审报手续。
⑵ 科研论文、教材编写等奖励,经督导处审核,填写《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和《编写正式出版教材情况统计表》,按不同级别发放科研论文奖金和出版教材奖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发放。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网站(http://www.sxqgzy.cn)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主页开辟了学院概况、校园动态、网站公告、活动专栏、图片新闻等多个栏目,有效发挥了网络媒体信息发布功能。
通过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师生代表座谈会、党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信息简报、校园广播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我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院办公室。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工作信息和情况的了解,绝大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个别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学院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处室均给予了公开和答复。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院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强,工作缺乏主动,从而影响学院整体工作的推进。
2、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够。个别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不够规范,公开的信息不全面,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开的时间还不及时,资料不健全。
六、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学院及时将信息公开的工作精神传达给院属各部门,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素质。
2、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的范围、增强公开的效果,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深入人心,共同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
3、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体制,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来抓,对信息公开实现有效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建立工作考核、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保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七、附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xqgzy.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邮编:030013,电话:0351—4670803,电子邮箱sxqybgs2011@163.com)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