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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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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山西省第十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承办高职组轨道车辆技术比赛。根据晋教职成函〔2022〕8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赛项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企业基本条件
以企业规模、企业资信、纳税情况、社会声誉、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校企合作基础等为准入依据。
(一)独立法人企业。合作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赛事活动或赛项所需的货币、实物或服务。
(二)企业类型。合作企业须注册 3 年及以上,具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原则上是生产性、服务性实体企业。
(三)企业社会声誉。合作企业应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近三年参与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没有违反合作协议和大赛制度等行为。
(四)有技能竞赛合作经历,提供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设备价格合理。对接国赛项目的省赛赛项,原则上合作企业应按国赛技术要求提供设备或技术平台。
(五)提供设备、技术平台的合作企业,遴选评价指标应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遴选评价标准。
二、合作企业提供资料明细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资信与社会声誉
1.银行开据的企业基本账户资信证明材料(原件);
2.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http://www.gsxt.gov.cn);
4.企业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材料(加盖公章);
5.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和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6.企业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情况(附证书);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加盖公章);
8.所申报的技术平台没有产权争议的承诺(加盖公章)。
(三)校企合作情况
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及采购协议(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协议(合同)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建设和实训室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四)大赛合作经历
提供参与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赛、省赛、世赛选拔赛或行业赛等)合作协议或相关佐证材料。
(五)技术平台情况
1.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是自主生产和自主研发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的相关行业部门鉴定书(加盖公章);
3.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与赛项的匹配度说明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技术平台市场占有率说明。
(六)意向合作内容
1.拟合作的赛项;
2.向大赛提供的支持项目(设备、经费、技术等)及数量;
3.提供竞赛设备一览表(技术平台与赛项的匹配度);
4.提供竞赛设备的图片、技术文件、用户说明书;
5.承诺向参赛院校提供竞赛设备的优惠价格(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格);
6.提供合作赛项规程、比赛题目及评分标准。
(七)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的承诺证明(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三、时间、联系人
(一)申报企业应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打包于2024年9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1543415044@qq.com。
(二)评审答辩时间:2024年9月23日早上9:00,地点:实训楼304,答辩时应携带申报材料原件。
(三)联系人:刘老师 1863685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