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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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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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是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下达我院2017招录招聘计划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特制定我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下列人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182日以后出生的;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8682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82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811--- 8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需现场填写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初审。报名地点为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逐项复审。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材料不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 %,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占70%,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所需的综合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不指定统一教材。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电子监控。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试由59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采取现场抽取题目方式,按要求回答,并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答辩时间10分钟。

专技(医学)岗位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医疗科研能力等。采取现场抽取题目的方式按要求回答和回答评委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

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

1.确定为体检与考察的人选和有关事宜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标准,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的结果,学院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有关情况及考试成绩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院招聘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招聘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咨询、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0351-4670002

联系人:樊老师 姚老师 杨老师 吕老师

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车路线:火车站东乘9路汽车到轻工学校站下车


附件1: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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