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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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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是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有关规定及下达我院2016年的招录招聘计划,特制定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7、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9日以后出生)且能够办理派遣手续。
三、招聘岗位
2016年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岗位6个,其中教师岗位4个,教辅岗位1个,其他专技岗位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院制定的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核准后,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包含学院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要求;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招聘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需要提交的材料;考试考核的方式、考试的时间、内容、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体检、考察的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要求应聘者本人亲自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 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4.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5)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
(6)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等)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材料不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每个应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比例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人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笔试。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部分占70﹪.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笔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考试全程电子监控。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成立相应的面试评委组,每组评委5-9人,本校的评委不超过1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高低,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的考场外进行公布并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教师岗位(含教辅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采取现场抽取题目方式,按要求回答,并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答辩时间10分钟。
专技(医学)岗位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医疗科研能力等。采取现场抽取题目的方式按要求回答和回答评委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
3.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确定为体检与考察的人选以网上公示和短信(电话)的形式通知本人。
体检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通过函调、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与考察的结果,学院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及考试成绩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逾期不交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统计等关键环节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
3.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
4.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本人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否则,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
6.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351-4670002
八、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路汽车到轻工学校站下车
电话:0351-4670002
联系人:樊杰 姚水清 杨希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8日